24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有如下重要內容。老穆有話說9月28日,《河北省學校安全條例》經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會議表決通過,將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規定“學校和教師依法可以一定的教育懲罰措施”,誰理解為教育的尚方寶劍,誰就太幼稚了。
1、河北《學校安全條例》出臺,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你怎么看?
歡迎來到“老穆說語文”問答領地,老穆將用最大的熱忱和最好的回答回饋您!老穆有話說9月28日,《河北省學校安全條例》經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會議表決通過,將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條例》明確了教師教育懲戒權,如下:規定學校對不遵守校規校紀、有欺凌和暴力等不良行為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必要懲戒措施,
老穆忽然想起了前幾天廣東發布的新聞。9月24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有如下重要內容,中小學校學生在上課時有用硬物投擲他人、推搡、爭搶、喧鬧、強迫傳抄作業等違反學校安全管理規定行為,尚未達到給予紀律處分情節的,任課教師應當給予批評,并可以采取責令站立、慢跑等與其年齡和身心健康相適應的教育措施。
再早以前,教育部也明確,將抓緊修訂《教師法》,歸還教師教育懲戒權,更早以前,四川大竹縣第二小學,就實行了“讓戒尺進課堂”活動,效果顯著,學校的校風、學風得到較大改善。綜上所述,教育懲戒權迫在眉睫歸還教師教育懲戒權,老師還敢不敢用?如何才能讓老師敢管,就目前而言,有不少老師是不敢懲戒學生的,倘若懲戒了,學生家長會跟老師“理論”的,有的甚至還會校鬧!前段時間,有一老師罰學生抄作業,就被家長怒懟,如下圖:老穆認為,光明確教師懲戒權,作用還不能發揮到最大,還要做好以下幾件事:【1】明確學生在犯何種錯誤時,會受到怎樣的處罰?【2】老師處罰學生時,應該注意什么?【3】教師懲戒后,又該如何安撫學生?【4】倘若有家長找來,誰來保護好老師?我想,只有解決了這些問題,教育懲戒權才能發揮到最大效果,你們覺得呢?如果您覺得不錯,記得關注“老穆說語文”,并點個贊哦!。
2、廣東擬出臺學校安全條例:學生上課爭搶、喧鬧、強迫傳抄作業,老師可采取責令站立、慢跑等教育措施,你怎么看?
謝謝邀請!我覺得應該支持,從小聽過一些說法,棍棒底下出孝子,嚴師出高徒之類的話,雖然不是說去提倡,但是也有一定的道理的。學生不僅要學習課本的知識,更要學會做人的道理,學生上課爭搶、喧鬧、強迫傳抄作業等等這些行為,也是對老師的不尊重,對自己的不負責,而這個年齡的學生,有些觀念還不成熟、不完整是需要老師的教導,
3、廣東省提出“學校和教師依法可以一定的教育懲罰措施,大家怎么看?
我是教師,在一線教學30多年,經驗教訓只有一句:教學兩條高壓線不能碰,基本能平平安安職業生涯過一生。這兩條高壓線是:懲罰學生和有償補課,廣東省規定“學校和教師依法可以一定的教育懲罰措施”,誰理解為教育的尚方寶劍,誰就太幼稚了。首先從“教育懲罰措施”前限制性詞語看看:“依法”,其實,有這個詞是必須的,全國人民都要依法辦事,學校和教師更是如此。
那就有這個意思:廣東省和全國這樣,按照已有的法律從事教育教學活動,這個詞語是必須的,也是相對于以前的任何規定價值是不是為0?還是說了老話嘛!“可以”。法律語言,這個詞語是可“選擇”的,就法言法語而言,是與“必須”相對的。試比較:周六你可以加班,/周六你必須加班。有選擇,非必要,教育懲罰措施,非迂腐的教師我想他們當然也不會用,
“一定”。這個詞語意味深長,意思是這個教育懲罰措施是有條件的,是含有“合適”場景、對象、方式、手段等等,不是隨便用的,又沒法說明白,不用列舉法,用這個“一定”,條件十分微妙,怎么做,什么情況需要“一定”,不好把握,結果就是一定別采用教育懲罰措施,懲罰措施,本來和表揚措施一起,是教育的兩條線。但,人性喜歡受到表揚,不喜歡接受批評,小孩子更是如此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