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錯在高鐵,是未有意識到旅客和高鐵公司的并非是一般的合同,而是特殊的旅客運輸合同及整個高鐵運行的秩序。教育局只是讓她停職,可能是反省,其實是一種無形保護,給了她臺階,首先,作為旅客和高鐵公司屬于平等的民事主體,雙方的權利義務應當平等的協商,但是高鐵公司提供旅客出行的服務,該服務具有特殊性,并非高鐵公司服務單個旅客,而是高鐵公司一次服務眾多的旅客,此時高鐵公司服務并非完全和旅客是平等的服務關系,高鐵公司除了該旅客一人外,也應當考慮其他人的服務,并且應當以多數人的服務以及整個高鐵運行秩序為首要,并不能因其旅...
更新時間:2022-08-02標簽: 高鐵安徽老公后續事件安徽女子攔高鐵是多少號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