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溫高于40度是否停止工作戶外工作應停止。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沒有氣溫高于40度停止工作的規定,但工作環境超過33℃就需要高溫保護,發放高...
更新時間:2023-07-06標簽: 上海上海市市區防暑上海市區防暑降溫措施管理條例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