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公積金離職全部提取法律分析:東莞公積金離職全部提取是可以的,需要滿足提取條件:(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
更新時間:2023-09-08標簽: 東莞離職住房住房公積金東莞離職了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