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東新區夫妻雙方再婚前各生育過并且所生子女隨各自戶籍計劃生育服務證(準生證),出生證明(醫院出生證),戶口本,身份證,到所在戶籍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未離婚又與他人結婚的屬于重婚罪。違法計劃生育的會被處罰!2,請教上海計劃生育政策再婚夫妻參照《上海市計劃生育條例》(2004年4月15日施行)第三章第二十五條對再婚夫妻生育的規定2、雙方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3、雙方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一方為本市農業戶口且有一方為獨生子女的;4、雙方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經區、...
更新時間:2023-08-24標簽: 上海上海市再婚生育上海市再婚生育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