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代扣分數后果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取經濟利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取經濟利益,被處罰后再犯的,以及組織、介紹他人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取經濟利益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
更新時間:2023-08-08標簽: 駕照代扣扣分駕駛駕照代扣分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