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處罰合并執行是怎么規定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井執行的,最長不超過20日。”關于治安管理處罰合并執行的問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一人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裁決,合并執行。”擴展資料合并執行的適用條件:1、必須是同一個行政相對人,合并處罰必須是針對同一個行政相對人,若不是同一個行政相對人,就不存在著合并處罰的問題。2、必須存在兩種以上(兩種)違法行為。存在兩種以上違法行為,這是合并處罰的前提條...
更新時間:2023-03-19標簽: 執行規定治安治安管理執行規定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