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年間巡鹽御史是幾品官巡鹽御史一般派往主要鹽產區,據《明史》、《清史稿》記載,朝廷通常在兩淮、兩浙、長蘆、河東等地各派巡鹽御史一人。清康熙三十年還曾在福建、兩廣等地派有巡鹽御史。康熙五十九年至雍正四年,陸續停兩廣、福建、長蘆、河東、兩浙等地鹽差,僅在兩淮還派有巡鹽御史。監察御史本來就有查糾百司官邪、天子耳目風紀之職責,如奉命擔任巡鹽御史,依《明史》關于御史“各以其事專監察”的記載,自然就擔負著查察鹽政、糾舉不法的使命。鹽乃關乎國計民生的重要物資,歷代均由官營。據《明史》記載,洪武初年即在諸產鹽地次第...
更新時間:2023-03-12標簽: 御史是幾品官御史洪武年間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