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調解工作的五理機制是什么緊急高分求助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辦理、限期處理{0}2,天津醫療糾紛調解程序是怎樣的法律分析:天津醫療糾紛調解程序:(一)、調委會應當指定1名或2名人民調解員主持調解,醫患雙方當事人對調解員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應當予以調換;(二)醫患雙方當事人可聘請律師或委托代理人參加調解;(三)調解應當在專門設置的調解場所進行;(四)調解人員進行調解時應當做好調解筆錄。法律依據:《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辦法》第三條一、發生醫療糾紛后,索賠金額未超過1萬元的,可由醫療機構與患者...
更新時間:2023-04-15標簽: 天津市大調解方案天津天津市調解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