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才落戶新政新的引進人才落戶政策規定了5類人才可落戶天津,分別是學歷型人才、資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創業型人才、急需型人才。《天津市引進人才落戶實施辦法》第二條第四款明確規定:“無就業單位的來津人才,在中國北方人才市場人才集體戶落戶并存檔”。對在津無就業單位的落戶經辦程序:各區聯審窗口出具提檔函(北方人才市場已經發送各區行政許可中心),并對人才相關資料預審核,預審合格的出具天津市引進人才落戶審批表(三個部門簽字不蓋章,各區審批表要自行編號)。申請人持提檔函和引進人才落戶審批表回原籍提檔后到北方人...
更新時間:2023-01-17標簽: 2021年天津市創業型落戶政策2021年天津天津市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