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任何人對公司實施了不當行為,對公司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公司怠于行使起訴權,都可以成為股東代表訴訟的被告,根據現行《公司法》第151條規定,股東代表訴訟的適格被告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small股東有權解除股東代表訴訟,股東代表訴訟可以提交退出申請,股東代表訴訟is股東的原告,公司作為第三人訴訟參與。1、股東代表訴訟的被告根據現行《公司法》第151條規定,股東代表訴訟的適格被告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雖然立法中沒有界定“其他人”的范圍,但公司的控股股東、其他股東、實際控制人...
更新時間:2023-01-16標簽: 股東代表訴訟訴訟權可怠于股東代表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