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jù):《信訪條例》第三十一條,有權處理信訪事項的行政機關在處理信訪事項時,應當聽取信訪人陳述的事實和理由;必要時,可以要求信訪人、有關組織和人員說明情況;如有必要進一步核實有關情況,可以向其他組織和人員調(diào)查,重大、復雜、疑難的信訪事項可以舉行聽證,第三,聽信小道消息,隨便說說謠言;這就是你聽它的原因,聽~洗耳恭聽~,其他人聽信謠言。1、信訪聽證會是什么意思法律解析:信訪聽證是指國家機關在信訪事項處理(復查或復核)過程中,通過陳述、舉證、質詢、辯論、評議、合議等方式,查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對信訪事項進...
更新時間:2023-01-18標簽: 信聽信訪第三十一條信聽聽取陳述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