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能開除黨籍的個人,要按處分黨員批準權限的規定,報上級黨組織批準,處分期滿后30日內,由基層黨委(紀委)通知被處分方黨員及其分支機構辦理黨員權利恢復相關事宜,同時將擬恢復其黨員權利在其單位(分公司)公示7天,接受群眾對黨員的反映和舉報,法律解析:黨員當事人依法受到行政處罰的,應當追究黨紀責任。{0}1、受到留黨察看的黨員處分期滿后怎么辦?restore黨員rights程序:1。處分期滿后30日內,由基層黨委(紀委)通知被處分方黨員及其分支機構辦理黨員權利恢復相關事宜。2.我向所在黨支部寫一份恢復黨員權利...
更新時間:2023-01-10標簽: 黨員受到黨籍黨組織開除按規定黨員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