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10月15日至1994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六)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現在很多手續都是無紙化的,需要有這種人才專業來維護網頁,開發小程序,辦事更方便,這類考生專業...
更新時間:2023-01-08標簽: 公務員專業公務員專業具備條件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