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老師打傷孩子現已報警立案請問大家是不是在案沒了結之前幼兒園老師打傷孩子是幼兒園和老師全責。再看看別人怎么說的。在案件調查沒有結論之前,先不論責任。對于孩子的傷,家長可以先行自理。所有責任(包括民事或者可能的刑事責任)等案件有了調查結論后再一并追究。對于孩子在幼兒園被人為致傷,不論院方還是肇事老師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家長有充分的理由對他們進行追究,不必擔心被賴賬。校方全責,不用擔心,醫藥費他們出是的2,孩子說幼兒園老師打他給院長反應要不要給孩子換班1.要搞清楚老師是不是真的打了人,因為有時小孩...
更新時間:2022-12-27標簽: 重慶市幼兒園老師打人重慶重慶市幼兒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