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單位可以將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發包給總工程師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中的一項或多項發包給總工程師承包單位;但是,應當由一個承包臺完成的建設工程,不得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若干個承包臺,施工合同含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民法第788條合同是承包發包人支付價款合同,法律分析:總建司承包合同:提倡執行總建司承包,禁止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0}1、建筑施工總承包合同法律分析:總建司承包合同:提倡執行總建司承包,禁止將建...
更新時間:2023-03-28標簽: 總承包合同承包合同788總建司建設工程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