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人員什么情形下應當自行回避法律分析:審判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與當事人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姻親關系的;(二)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勘驗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四)與本案的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關系的;(五)本人與本案當事人之間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審判人員有下列情...
更新時間:2022-10-22標簽: 自行回避自行自行回避回避 全文閱讀